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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重午龙舟岁岁陈,轻凫飞燕各如云”。端午节临近,各地划龙舟活动陆续展开。作为端午节的传统项目之一,划龙舟活动已在民间流传数千年。但在近日,因未经报备许可,擅自组织人员在村居河道进行民间划龙舟活动,温州瑞安市两人被警方行政拘留。
消息一出,社交媒体上质疑声四起。有人不解,划龙舟何时成了违法行为?传统民俗活动也要被“一刀切”吗?
事实上,“群情激愤”之前,还是应该结合当地具体情况进行考量。“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”这一规定在当地并非首次出现,也有一定的历史原因。瑞安市府办工作人员此前在接受采访时介绍,以往每年端午节划龙舟活动“逢划必斗,逢斗必打”,历史上曾发生多起械斗事件。此外,当地民间龙舟活动还存在摊派、低俗、迷信、无序等现象,因此瑞安市政府于2008年大范围征求意见后,决定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,并一直延续至今。
出于安全、规范等现实考量,适当的约束本是理所应当,毕竟任何传统项目的开展,都不应也不能危及民众人身安全。但直接“一刀切”的规定,也稍微欠缺些人情味儿。虽然能杜绝民间龙舟活动中那些“险象环生”的乱象,但也一并遏制了那些合情合理合规的民间需求。
实际上,划龙舟是一项古老的民俗活动,在民间有着十分广泛的群众基础。早在唐朝时端午划龙舟就常常是“柳堤花岸万人招”“呼朋唤友看龙舟”,是百姓翘首以盼的集体活动。到了宋代,赛龙舟在很多地方更是发展成了全民性娱乐活动。范仲淹主政杭州之时,就曾鼓励当地百姓举办龙舟赛,以活跃地方经济。
除了群众基础深厚,划龙舟本身也是一项意义深远的传统活动,寄托了百姓的美好祈愿。作为端午节的一项重要活动,划龙舟是古代龙图腾祭祀的节仪,人们借此祈求风调雨顺、去邪祟、禳灾异、事事如意。而众人合力、划桨竞渡的形式和百姓追赶拯救贤臣屈原的传说,也使划龙舟活动蕴含着深厚的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。
因此,民间划龙舟本身是一项历史悠久、意义深远、备受群众喜爱的民俗活动,而冲突、摊派、低俗等则是在长期延续过程中衍生的乱象。不能因噎废食,简单地对这一延续千年的传统民俗活动“一禁了之”。
如何让民间划龙舟活动兼顾热闹与安全,当地政府应该多些思考、多点包容、多做工作。从2008年“一纸禁令”至今已过去十几年,这期间,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百姓的文化水平、道德素养、法治意识都有了质的提升。而在日益重视传承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今天,民间对划龙舟等民俗活动的热情更是不容忽视。
追溯禁令发布前的历史背景,也许在乱象四起之时,“一刀切”的规定确实能够解决问题。但在全新的社会背景下,管理手段也要与时俱进、因时而变,不妨朝着更加人性化、弹性化的方向发展,对传统民俗活动抱以一定的理解与包容,采取切实措施推动传统民俗活动既能活力四射又能健康有序。